昨天早上起
不少消费者都在朋友圈
晒自己的支付宝账单和年度关键词
到了下午,更是刷了屏
但是
很多人可能没有发现
你可能不知不觉又签了一个
“服务协议”
岳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岳屾山在微博上曝出一段话:
岳屾山说的事实,可以从上图中看出来,而且选项已经默认选好。
据岳屾山介绍,这个账单的查看和《芝麻服务协议》没有关联性,所以你选择取消同意,依然能够看到年度账单。
但如果你没注意到,就会直接同意这个协议,允许支付宝收集你的信息包括在第三方保存的信息。
怎么样小伙伴们,有没有感觉到深深的“套路”?不管你的年度关键词是才华、是潮,是远方,还是温暖、小确幸,你都不能幸免。
岳屾山律师说,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有选择权,而不是商家替消费者选择。
或许“芝麻”会说,你可以选择不同意,可是“芝麻”你偷偷摸摸的帮我选好了“同意”,还那么小的字,稍不留神就漏掉了,唬谁呢?
显然,这个“坑”很多人并不知道,你也许会好奇地又打开支付宝账单看一遍协议,对不起,你再次刷的时候,是看不见这个协议的。
我们看一下,协议都有哪几个要点:(就像协议里写的:您需要特别关注和充分理解黑体字的内容)
1、你使用服务就等于接受协议
2、根据协议,他们可以直接向第三方提供您的相关信息
3、根据协议,可以将您的全部信息进行分析并推送给合作机构,还有,有权不支持您撤销第三方的信息查询授权
4、哪怕是服务终止后,他们仍可继续保留你的信息和数据
5、当然,他们是免责的。当提供给第三方信息产生不良后果时,也是一样不用担责
6、不用找你反复确认,产生的风险,也由你自己担着
看到岳屾山律师微博的小伙伴们,已经开始不淡定了
岳屾山在微博中说,根据《互联网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经营者应当采用显著的方式提醒消费者注意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
同时对于信息收集,该规定要求经营者需要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而“芝麻”这个根本不给你了解条款的机会,直接让你默认同意,稍不注意就进坑了。
这个坑,还是连环坑,有网友见招拆招,还能发现其他惊喜,如发现华夏信用卡授权、浦发银行授权。
目前关于这个情况,有了最新进展
支付宝现回复,称用户在查阅自己的支付宝年度账单时默认勾选“我同意《芝麻服务协议》”这件事,肯定是错了,认为“初衷没错但用了非常傻的方式,愚蠢至极”,目前该问题已修复,另外默认“选择同意”可以取消,以下为情况说明。
这件事你咋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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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新浪微博@中国消费者报、新浪微博@支付宝
微信公众号“共青团中央”(ID:gqtzy2014)综合整理
是!我出生在上海,自从去了加拿大,一点都不想回去了!
外卖、商场、夜店、高楼大厦,对我都没有吸引力!
我就喜欢自己做饭,阳光下看书,住小平层,可以不戴口罩出门跑步。
英文好,法语日常交流水平,完全没有任何语言障碍
加拿大人善良真诚,乐于助人,遵守规则。跟他们相处简单粗暴,不用带着面具示人。
购物应有尽有,这shoppingmall比上海北京,过犹不及,便宜款新服务好。
最重要的是:人活着争得就是这一口气!
蒙特利尔:
上海:
这个4年前的问题选择在这个时间点突然出现在我今天的时间线上显得非常 亦可赛艇!
Android是2008年初才发布,而Oracle在2009年就以7.4B$收购了Sun,是Google不够睿智吗?
非也!
1)如果Android没有如此成功,Java对于Google而言就是一坨shit,Google从来没有想到自己会站在一坨翔上面取得空前的成功,如果有算命的告诉Google的命中贵人是阿翔,它就是穿越回去吃也要把它吃下去,可惜历史不能假设!
2)Google一直有python基因,很多系统都是基于python的,你知道工程师主导文化的可怕性吗?这帮pythonic的nerd出于情怀或者节操或者叫清高或者叫偏执或者叫真爱,它说什么都不会去买Java的,“老子看不上”!谁知造化弄人,09年你对我爱答不理,18年老子叫你高攀不起88亿!(注:今天的Google在各种收购之后,Java服务的比重占的也非常大了,变成了一个杂合的技术栈,而官司也很可能打到高院,尚未定论)
3)Google一直有跟开源保持共存共荣共襄盛举的传统,它跟Mozilla做生意,赞助开源项目,捐赠Wiki,主张“不作恶”,简直就是一副乌托邦理想主义者的化身,圈粉无数(包含答主),像Java这种项目,它更可能的方式是烧一笔钱给它花,然后来几句“希望Java明天会更好”之类的废话,它根本就不曾想过有一个家伙抄底了,因为那时候Android根本就没有火,Google从来就没有想过Java也T-M-D算哪门子“底”?
4)Sun的主手人也是个技术型的,就是技术牛掰业务做的稀烂,当时怎么看Sun都处在夕阳,SPARC也是逼格满满业务下滑被Intel捣的稀烂,那个价格没有几家觉得划算的,幸好是Oracle这种剑走偏锋的收购了它,要是换一家公司收购多半就把Sun雪藏甚至捣腾碎了,Java也就没有今日风光了,而Google在坊间也有创业公司杀手的美称,也许这就已经是历史发展的最好结果了。
什么,你问我对于Oracle收购Sun和MySQL怎么看?
还能怎么看?好白菜都让猪给拱呢呗!
但是作为吃瓜群众,我最喜欢看大佬们掐架,Google与Oracle的这场官司绝对酸爽,大家保持关注,各家都有千百号律师,吵起架来想想都 亦可赛艇!学知识产权法/专利法/法理学的同学们千万不要错过,说不定两年后就能进教材作案例呢!
什么,你又问我Google应该怎么做?
靠,我有不是劈柴!按我的观点,Google这次是违反了Java的使用协议的(无意引战,定论的事情留给专业法官),不能因为体量大就以为能压死人,那可是在美帝,万事全靠律师一张嘴,怎么讲都有理!
大家还记得微软以前有个skydrive吗?在英国被判败诉了,最后也得改名叫OneDrive呢!Google有钱了不起啊,过来领罚单!
而Java的坑早早就埋在那里了,所以苹果直接一刀切:老子不支持,免得搞一嘴毛!Flash一身毛病,一刀切,老子不支持!
所以,我对Google的建议是:
这TM不是关乎技术,不是关乎信仰,不是关乎生态,不是关乎用户体验!
这TM关系到命!
什么?要我预测结果?
法官中间调停,你们俩和解,google把赚的钱按每部手机给Oracle付钱?什么你说太扯了?你每买一部Android,都要给微软钱,你造吗?Oracle就想躺着就把钱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