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友们的评价看起来都很全了,我只是来反对目前排名第一的答案的。
原因如下:
1、苹果这么做一定损害了开发此类APP的程序员的切身利益,但就长久而言,在系统层面整合此类功能是必然趋势;
2、任何系统都要进行改进,苹果也不例外,而创意这种东西是没有所有权的,不能说我今天晚上创意一场求婚别人就再也不能用这种方式求婚了;
3、任何产品都是有生命周期的,对于此类弥补系统不足的APP,系统的升级改进就是此类APP生命的终结;
4、系统整合功能是为了让功能更高效的使用,这就使得系统必然存在一个边界,越是远离边界的APP被系统整合的风险越小。也就是说,我做一个跨设备传输屏幕显示的APP早晚会被系统整合,但我做一个实景导航的APP早晚会被地图整合(不会那么快),如果我做一个能控制某相机的APP同时有SONY、CANON、NIKON等公司采用我的技术标准,这个APP就很难被系统直接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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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我的意思很明显,如果APP是抖机灵补系统功能的话,被吃掉是分分钟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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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经济学观点出发,就是:需求大、功能简单,属于补充(拓展)系统功能的APP整合进系统之后的效率大于独立APP,就必然会被整合进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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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折叠
==========2014.06.09更新==========评论内容摘录==========
在我的回答下Daniel Li 的评论颇具参考价值,我的理解是:对于一个点子(或称为 理念)这是一个创意,人人可以使用,但是,实体化的设计确实是有版权的。以问题提出的软件为例,苹果实现了相关的功能不算侵权,但如果实现同样的功能是抄袭了同一段代码就是侵权的。从软件设计的角度,外观相似度极高也是涉嫌侵权的。不过,设计上的侵权判定必然会参考是否有 [设计专利] 。至于这样的原因就再明显不过了,我有个创意,设计了带圆角的手机,是不是所有带有圆角的手机都侵权了呢?显然不是。判断需要根据我申请的设计专利来判断,在一定范围内相似的设计就是侵权行为,但“圆润的手机设计”这条创意本身是没有所有权的。
Ps.讨论问题不要涉及果粉下限之类的主观判断。我录音笔喜欢骚尼,DSLR喜欢泥坑,PC喜欢联想,平板喜欢Surface,爪机喜欢小米2s和iPhone5c,哪里有果粉的样子,不过是工具而已,拿来最适合工作用的就好,何必当成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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